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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片上的人,赫然是林羊
-----正文-----
下午五点,达尔罗市中心。
警局大楼里,霍尔斯靠坐在宽大的皮质椅上,右手指尖正捏着一枚陈旧的红宝石项链,缓慢地转动。
他生得俊朗,一双鹰隼般锐利的金色眼眸,高挺的鼻梁上架着副半框眼镜,熨烫得一丝不苟的警服勾勒出他挺拔的身形。
在这片市区,霍尔斯的名字常与“高效”、“铁腕”同时出现。
手机在内袋震动,他放下红宝石项链,拿出手机,亮起的屏幕上闪烁着“父亲”两个字。
电话那头的老局长声音暗哑低沉,透出一股浓烈的悲伤,“霍尔斯,我刚刚接到消息,诺顿……他死了。”
世界仿佛被按下了静音键,只有血液冲上耳膜的轰鸣。
霍尔斯的金色瞳孔在镜片后骤然收缩,喉结上下滚动,滞涩地说:“父亲,今天不是愚人节。”
“别开玩笑了。”
局长冷硬的声音带着一丝哽咽,“霍尔斯,我从来不开玩笑,诺顿的尸体在爱情湖旁边的公寓楼里,你现在过去处理一下。”
“必须找到凶手,让他血债血偿。”
霍尔斯艰难地回答,“好……”
他挂了电话,大脑一片空白。
霍尔斯跟诺顿的关系极好,母亲早逝,父亲由于工作性质,永远被案件和办公室吞没。
两人自幼基本处于无人管教的状态。
霍尔斯主动承担起兄长的职责,把诺顿拉扯大,他给弟弟煮过无数顿半生不熟的晚餐,参加过每一场家长会,甚至在诺顿和人打架后,一边冷着脸给他处理伤口,一边教他该如何出拳才能保护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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