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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走了,不会再回来
-----正文-----
我哥比我大五岁,从小就是天之骄子,属于是完美继承人那一卦。我跟他不一样,虽然都是一个爹妈生的,但我就属于是那种阴沟里的臭虫,还是个同性恋,还搞真·骨科。大概从高中开始,我就对我哥的感情从崇拜变成了“快来干我”。有的时候,我幻想着他手冲完了以后,会在浴室里情不自禁地啜泣起来。我知道我们永远都不可能。
上了大学以后我开始写日记,在日记里我管他叫老公。人总是要给自己一点念头才能活。
高三的时候,我拼死拼活考去他在的城市的大学,选了一个自己既不喜欢也不擅长的专业。
但是我愿意,千金难买我愿意。
高三毕业的那个暑假,我真的是用尽浑身解数说服我妈,要我哥“照顾“我,和我一起住。我哥一万分不愿意,但还是答应了。没办法,谁叫他是完美小孩呢?二十四孝没把他编进去属实是偏颇了。
我知道他恨死我了,但是那又怎样?我赢了,至少现在是。
同居以后,我感觉什幺都变了,又其实什幺都没变。他对我还是一样地冷漠。
我的日子倒是过得凄惨,上课听不懂,考试考不会。在学校里也没有朋友。彻底变成了一个局外人,就像我应该变成的一样。其实我对此是有所辩解的,这叫自知之明,不去打扰别人,就很好。
可能这份孤独感也是除了“我要记录我和我老公爱的同居生活”以外,让我能坚持写日记下去的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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