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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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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魄大侠丢了剑

-----正文-----

《闻说·白衣》

我一直偏爱白衣。

起初是少年心性,眼热书中侠客们白衣不染纤尘的高人风范。试想一番,翩翩白衣少年郎,腰佩宝剑,面如冠玉,眼如寒星,出手镇退恶霸/贼子/盗匪,救下美人眼含热泪,颊上飞红,以身相许,从此逍遥一世,名号传遍江湖——虽然后来发觉世事艰苦,总不尽人意,可是着白衣的习惯却一直留下来了。

我出师下山的时候,世道已有大乱的苗头,可毕竟年轻无知,不曾觉察出推杯换盏间、刀光剑影下的暗流汹涌,只觉得江湖人才济济,实在有趣,不虚此行。

行走扬州街道上时,感觉有东西朝我飞来,风声沉重,不似暗器。我侧过一步伸手接住,低头看去,一个连着枝叶的小小红果。

“你就是那愣头青?”锦衣华服的公子倚在阁楼窗棂上,笑笑地捻着几个小红果。身旁花娘娇笑着点点他的肩膀,“江公子又说笑了。”

江朝云,本朝太师的幺子。

前面结识的人都道朝廷有朝廷的律法,江湖有江湖的规矩,对官宦子弟向来是厌恶的态度,我便也横眉冷对,把果子扔在地上,气哼哼的走了。

奇怪的是,后来我们却成了好友。

我这一生同许多人称兄道弟过,真心结交的不过寥寥,对于他,更多的是愧疚。世人皆道,江公子不爱读书爱刀棒,江太师疼爱幺子,师父不要钱的往府里领。朝云颇有天赋,只是武功学的又杂又多,就难以做到精通,我们之间,我赢多输少。我以为他是脑子笨读不懂书,后来却发觉他实在文采斐然,比什幺妙笔书生之流好出一截。我问过朝云为何不致仕,他只是笑笑,然后继续花天酒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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