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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岁那年,我亲手杀死了自己的父亲。
-----正文-----
01.
六岁那年,我亲手杀死了自己的父亲。
02.
仔细想想,也并不能这样讲。这句话里有一个错误。
03.
那时我还没有过六岁生日,所以正确的说法应该是:五岁半那年,我杀死了自己的父亲。
04.
明雨常说我对这些无关紧要的细节较真的时候,像是一位老人家,活到了岁数,总想着活明白些。
我想她说的总归是有道理的。但毕竟人活着时候,若不为何事感到困扰,那跟死了又有什幺区别呢?
明雨也不喜欢从我口中听到“死”这个字。每次我说到的时候,她都会皱起眉来,抿着嘴角,默默瞪我。
小丫头天生一副明媚模样,哪怕嘴角使劲向下抿着,却也让人觉得似乎轻易就能将她逗笑。
我想明雨不爱听我讲生死之事也是有道理的。毕竟十五岁半那年,我也杀死了最疼爱明雨的外祖母。
05.
其实应当牵扯出来个合适的缘起,免得有人听了上述种种,以为我十恶不赦。但缘起缘落,人生最困顿难解与最轻易开悟的,怕不正是因缘?
若要追溯一生从前,哪怕最平常无奇之凡人,都能眯起眼来,道一声了悟。
此刻便是人世开解,如菩萨脱俗。解悟之人再缓缓睁眼闭眼,细细品咂自己悟出的今生因缘:
无非是少年不经意拿起过菜刀子,后来便成了宰猪场的屠夫;遇到一位品学优良的恩师,从此走上精学之路;见识过貌美惊鸿的女孩,一生再爱过的人便个个似她模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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