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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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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10-08-17 10:34:55

小痞子开着车来到镇上,路过一修车店,准备把车冲洗,突然听见一个人喊了他一句,这声音好熟,转身一看,原来是多年不见一个道上的朋友,人称瘦狗。瘦狗见到痞子,连忙给小痞子递上一支烟,点上。

痞子抽着烟,吐了一圈,弹了一下烟灰,说:几年不见,啥时抽上了中华?

瘦狗猛地吸了一口烟,说:天要下雨,娘要嫁人,俺注定不是穷光蛋的命,才有今天。便把痞子拉进一个小饭店里坐下,要了几瓶啤酒,点了几个菜,边吃边喝地谈着自己这些年的坎坷。

瘦狗早些年也是跟着混子的,人瘦削却有一身力气,还能开一手好车。一个晚上骑着一辆摩托车在一条正在修筑的公路上飙车,一时没有注意前方有一条大沟,结果车与人都飞了过去,他与小痞子重重地摔倒在地上,幸好地面是些松散的土,否则那晚就要了他们的小命,爬了起来看看灯罩都打碎了,借着月光,驾着摩托又一路狂奔起来。回到家后,两人才发觉脸上是血迹斑驳,手脚也肿胀起来,于是拧开一瓶烈性酒,猛喝上几口,喷上受伤的地方,使劲地揉搓,第二天什么事都没了。如今想起这事儿,两人还是津津乐道。

其实,那瘦狗比起痞子还凶狠狡诈,做事更绝,那年老光棍与老寡妇发生那种关系后,小混子虽说没有过多的出面,必竟是家丑不可外扬,但瘦狗却为大哥打抱不平,趁着一个风高夜黑的晚上,带着几个小混混来到老光棍家,本来就想敲诈一下他,结果老光棍一家人都不在家,恶气胆边生,便把他一家的鸡全部捉来,活活地拧死,把鸡头割下来,装在一个塑料袋里,挂在老光棍家的大门口,用鸡血在门上写上几个字:如果报案,如此下场!然后就在老光棍家把鸡煮了吃了,等老光棍回来吓得半死不活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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