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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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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拖鞋外出其实很时尚,如果你搭配好的话。我今天穿的什么?眼珠缓慢移动,一件白底蓝条的Adidas圆领T恤,一条灰色的Nike松紧裤。我有这条裤子吗?什么时候买的?我怎么一点也不记得。好吧,这不奇怪,最近我正在遗忘很多东西。比如,我忘了我最喜欢的牌子是Burberry,我最爱逛的地方是恒隆广场,我最想去的城市是英国的伦敦,我的大爱是三文鱼,我最讨厌做的事是闷在家里睡大觉,我最不喜欢看的书是政治里的《申论》,我永远无法接受的事情是出门不喷香水不化妆衣服完全搭错掉。很显然,这些我都忘了,不然我不会素面朝天穿着高中的衣服去书店买一本名叫《公务员考试临阵磨枪》的破书。However,我必须诚实地告诉你,记忆力衰退并不是最糟的事,最糟的事是我变缓慢了。这很像魔兽世界里被人家打了一掌,然后你就中了毒,走路也好思考也好吃东西也好都慢吞吞的,总要比人家慢一拍。这种缓慢也会带来全身性的麻木,我现在对疼痛的反应很迟钝,经常一腿撞在桌脚上,皮肤发青了才感觉到疼,然后用手揉两下,很多时候竟也忘了去揉,就由它一阵一阵去抽痛,痛出了固定频率,我就习惯了。这条路并不长啊,我怎么走了这么久?哎,我真是越来越缓慢了,我缓慢地想着,想出了一个道理。思念呢,就是你要去一个地方,然后走着走着就走迷路了,伤心呢,也是你要去一个地方,可总也走不到,因为走两步心就特别疼,老要停下来休息,绝望呢,还是你要去一个地方,你走到了,可你接着往前走,因为你忘记了那个地方的名字,所以你就这么一直走啊走啊,沿途把所有的回忆都丢掉了,最后累死在路上。我现在绝望了吗?我想是的,因为整整一个月,我没有小美的任何消息,我想她应该是认真的吧,我这么想着,就在一个报亭停下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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