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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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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等我存够了钱,就回去看看他,因为参加完葬礼我就回国了。我带回了他高中时穿过的皮夹克,我知道这是他最喜欢的,还有他的一张生病前的照片。照片里他微笑着,头发几乎遮住了他的眼睛。他生病的日子里,他就说这张照片一定要带回去,要不我就会忘记他长得有多么的帅了。因为化疗让他掉光了头发,他总是要带上棒球帽才肯出去散步。

大家也许会问我为什么总是跑题,因为你们不知道他对我来说有多么的重要,是他让我知道了只要自己努力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到;是他让我充满了自信,也是他在我最艰难的时刻从不离开我给我以支持,给我以面对一切的力量和勇气。我不是一个前卫的喜欢时髦的女孩子,有时喜欢安安静静的。所以每个下午没有事情的时候他就陪我一起读书,他并不喜欢读书,但是只要我再看书他就会凑过来和我一起看,或是在一边安静的剥栗子。

从还在上大学起,我就用毛线给他织垫子。是垫在地上的那种,所以我要用5股线还有4根针一起织,手都给磨起泡来。他的宿舍地板上一直铺着我给他的垫子。从此他一进门就脱鞋,他不舍得穿鞋在上面走。

明日是天涯对不起,没有和大家说,我的男朋友是美国人,我总是忘记这一点。有很多人都不喜欢美国人,可是在这里,请大家暂时先抛开偏见,不要说什么攻击的话,那样我会很难过。毕竟政府的行为代表不了各人。第一次为他包饺子的时候,我没有擀面杖,就用酒瓶子代替。煮熟了以后,饺子皮就像是橡胶一样。可是他一个都没有剩,全部都吃下去了。我当时就在心底说,这就是我要找的男人。而他几乎对他所有的朋友说,她为我学包饺子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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