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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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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擦,难怪他会有那么爱干净的怪癖,原来根在这里啊,那场面,想想都刺激,别说亲自来上这么一发了。

我想拍拍他的肩膀,给他一些安慰,但突然想起他的洁癖,抬起的手又尴尬地挠向了自己的后脑勺。

这时不远处的树林里传来了陈鑫和胖猴兴奋的声音,看样子两人是得手了。

果不其然,不一会儿,两人一人提着两只像兔子大小的东西走了过来,胖子甚至兴奋地把那东西提溜到大金牙面前晃了晃,换来了大金牙大声的骂娘。

我仔细看了看他们捕猎回来的动物,像是某种啮齿动物,个头不大,但是挺肥,有点像竹鼠。

陈鑫告诉我们,他们管这个叫掏山鼠,这玩意最喜欢吃树根和刨一些药材吃,而且繁殖能力超强,所以山民看到这家伙,都见一个打一个,要不然这东西泛滥起来,满山都是它刨的坑,人一不小心踩进去,就得折断小腿。

只见陈鑫从腰间拔出一把苗刀,熟练地把几只山鼠开膛破肚,扒皮去毛,然后在不远处的一处小溪流洗干净,然后又在林子里扯了几把什么植物的叶子塞在山鼠肚子里,用一根木棍给串了,架在火堆上。

做完这一切,他又挖了个坑把刚才拔下来的皮毛之类的埋了,上面还铺了一层火堆的的灰烬。他转头看着我一直瞧着他,给我解释道:“山里宰杀了活物,得把这些带血的东西都埋了,铺上草木灰,要不然容易引来山豹之类的嗜血猛兽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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