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身皮衣,脚踩大头皮靴,这种人在这个时代,绝对是回头率百分之百的潮流青年。
他将白手套搭在车把上,就准备进院子,突然看到旁边刚要离去的王天孝,指着他袋子问道:“这里面是啥?”
王天孝打量着皮裤青年,虽然不知他具体身份,但有钱肯定是有钱。不说其他,就这辆摩托车,没个几万元拿不下来。
“是一些野兔。”
“哦,野兔啊,我还以为是什么稀罕物。”年轻人绕开他,进了院子。
王天孝也没在意,骑着车子准备重新回集市,还没骑出几百米,就听到摩托车轰鸣中从身后追来,在他面前“吱”地一声来个急刹车。
小伙子从车上跳下来,盯着王天孝的袋子,“吴叔叔的兔子是跟你买的?”
王天孝估计年轻人口中的吴叔就是刚才的老人,便点点头:“我是刚卖了两个野兔给一个老人家。”
“这里面都是?”
“都是。”
“还活着,都是活的嘛?”
“是啊。”
年轻人高兴坏了,一把抓住王天孝的车把,“走,这些野兔我全要了。”
“啊?”王天孝有点惊讶。
“啊啥啊,不愿意卖啊?”
“不,当然愿意。”王天孝笑着说,还轻轻放低下身段,给对方舒服,被尊重的感觉。
顾客就是上帝,潜在的顾客,是潜在的上帝。
“那是怕我张文远出不起钱?”年轻人掏出一根红塔山叼在嘴里,又摸出潮流的防风打火机点燃,长长吐口气,“你也不打听打听,谁不认识我张文远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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