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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2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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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是他想到养狗,便买回了这条金毛,并取名为金哥。

养了狗以后,日子果然有滋有味多了。

每当他回到家,金哥便会热情地迎上来,围着他转悠,强哥也有了说话的对象。

“逗狗玩真的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……”

话唠强哥还在喋喋不休地说着。

杨牧越听越不得劲。

听强哥这么一说,他越来越觉得,强哥和金哥的关系,就跟自己当初和老黑的关系一样,既把狗当成了伙伴,又把它当成了玩具,甚至是恶趣味发作后的发泄对象。

“不过它实在是太坏了。每次我一出去,它就会把家里糟蹋得不像话,我的鞋、袜子、衣服、沙发、沙发垫、充电线、椅子、桌子、它自己的窝……只要它能找到的,全都被它咬坏了。有时一来气,我真的恨不得杀了它炖火锅吃!”

强哥又指了指金哥。

金哥似乎知道是在说它。

一听说强哥要杀了它炖火锅吃,立即就冲他汪汪汪地吼了起来。

强哥开始凶它:“叫什么叫,你那么坏,不杀了炖狗肉吃,还留着干什么!”

杨牧:“……”

他发现,很多男人养狗就是这样的,一边威胁狗狗,说要杀了炖火锅吃、丢掉之类的,一边又把狗宠上了天。

这是一种快乐。

养狗确实比养女朋友要开心多了。

养女朋友的话,得小心翼翼地侍候着,半句难听的话都不能说,就算这样,还得有她随时会给自己甩脸子的心理准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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